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



編組及負責人員
負責工作
指揮官
校長
1.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副指揮官(兼發言人)
學務主任
1.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2.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通報組
校安中心人員
(學務處訓育組)
1.  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收容地點、災情及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2.  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 狀況發展的資訊。
避難引導組
學務處
總務處
各班導師
教務處
1.分配責任區,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生至避難所。(學務處)
2.選定一適當地點作為臨時避難地點。(總務處)
3.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人數。(各班導師)
4.設置服務站,提供協助與諮詢。(教務處)
5.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教務處)
6.協助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協助登記身分、人數。(教務處)
搶救組
會計室
人事室
總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體衛組、保健室
資源班教師、科任老師、外聘教師
1.  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強制疏散不願避難學校教職員生。(人事室、會計室)
2.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及防救災設施操作,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管制。(總務處)
3.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協助發放生     活物資、糧食及飲水(總務處)
4.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提供紓解壓力方法進行急救常識宣導及心理諮商。(輔導室、學務處體衛組、保健室)
5.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資源班教師、科任老師、外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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