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組及負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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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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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官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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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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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揮官(兼發言人)
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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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2.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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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組
校安中心人員
(學務處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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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收容地點、災情及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2.
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
狀況發展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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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引導組
學務處
總務處
各班導師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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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責任區,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生至避難所。(學務處)
2.選定一適當地點作為臨時避難地點。(總務處)
3.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人數。(各班導師)
4.設置服務站,提供協助與諮詢。(教務處)
5.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教務處)
6.協助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協助登記身分、人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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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組
會計室
人事室
總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體衛組、保健室
資源班教師、科任老師、外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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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強制疏散不願避難學校教職員生。(人事室、會計室)
2.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及防救災設施操作,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管制。(總務處)
3.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協助發放生 活物資、糧食及飲水(總務處)。
4.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提供紓解壓力方法進行急救常識宣導及心理諮商。(輔導室、學務處體衛組、保健室)
5.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資源班教師、科任老師、外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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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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